警方通報:玉昆球迷被行政拘留7日 禁入球場6個月

體壇週報 11-04 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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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,雲南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發佈警情通報,針對11月1日足協盃半決賽期間雲南玉昆球迷投擲鼓棒事件,球迷錢某昆被行政拘留7日,罰款500元並禁入體育場觀看同類比賽6個月。

足協盃半決賽,雲南玉昆4比3大連英博,比賽進行至第48分鐘,大連英博隊取得進球后,斯坦丘等多名球員面向主隊看臺慶祝,在此期間,麒麟球迷協會會員錢XX情緒失控下將應援鼓棒拋擲至比賽場地內。

賽後,英博主教練李國旭表示,希望下次再來玉溪的話,只有高原,沒有鼓棒。

11月3日,雲南玉昆發佈情況說明,責令麒麟球迷協會限期完成全面整改,即刻終止涉事球迷玉溪高原主場入場觀賽資格。今日,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則發佈公告稱:

11月1日,在中國足協盃半決賽雲南玉昆對陣大連英博比賽期間,球迷錢某昆(男,52歲)將1支鼓棒投擲到球場區域,其行爲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。11月2日,公安機關依法對錢某昆作出行政拘留七日,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,同時責令其六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。

警方提示:請廣大球迷自覺尊法守法,共同維護文明、有序、安全的賽事環境。對於擾亂公共秩序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爲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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